中华文明源远流长,博大精深,自古以来就有礼仪之邦的美誉。中华民族就十分重视对民众的教育,形成很多人文鼎盛、簪缨世家,为中华文化的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而优秀的家风家训是维系这些望族长期繁荣发展的不竭动力。南宋以来的徽州素有“东南邹鲁”“程朱阙里”的美誉,形成了强固的宗族社会。祁门康氏作为“新安名族”之一,在南宋以来的地方社会中享有很高的声望,优良的家风家训是促使该宗族长期兴盛的重要因素。
一、宗族源流
相传康氏得姓始于西周成王封康叔于卫,以谥为氏。因此,康叔为康氏得姓始祖,也是文化始祖。南齐时期华山太守康绚世居京兆,此后京兆成为康氏的郡望。传九世至康文规,始由京兆迁河南开封府祥符县之魏陵乡,遂为南宗始祖。再三传至晚唐时期,太子舍人、密州司马康承训由河南迁居会稽。承训子康先,字义诚,因避黄巢之乱,由会稽迁居歙州篁墩,旋复迁浮梁县化鹏乡发京都曲溪里,是为新安(徽州)康姓始祖。康先之子康新,从浮梁迁居祁门南乡十三都尤昌里江村源(后因康氏聚居,逐渐发展壮大,改为康村),为康氏定居祁门之始祖,享寿九十岁,卒葬十三都七保,土名公子冲。此后枝繁叶茂,成为地方望族。
新公生子曰智,智公治宅于祁门江村源,生有两子:俊、盛。长子俊居西,次子盛居东,故有东西源之分。三世祖智公享年八十八岁,卒后葬十三都花桥皇官林。四世祖俊(994-1064)公居西源,生守元、守忠、守荣、守珍四子,寿年七十一岁,葬十三都柘(榨)树坑,又名小坦、金榜山;盛公,行三,居东源,生守华、守熙两子,卒葬里之候远坦。
祁门康氏从四世祖俊、盛二公开始,分为西源和东源两派。从第五世“守”字辈兄弟六人开始,人丁兴旺,枝繁叶茂,分迁各地,成为各自门派的先祖。明嘉靖十七年(1538),由二十一世康撰写的《祁门康氏祖墓歌》记载,俊公长子守元仍居康村,但数代后其后裔迁徙池阳,成为池州派的先祖;次子守忠,其五世孙允达公自祁门十二都溶口迁江西饶州府鄱阳县芝山凤冈,成为饶州鳌冈派先祖;三子守荣居本里,成为祁门五门派的先祖;四子守珍传至九代皆书阙,故不知所终。盛公长子守华、次子守熙俱传至七代,子嗣无所考。
五世祖守荣公(1023-1106)于宋英宗治平四年(1067),迁居板石笙竹坞,卒葬十三都板石镇埠滩北长坞。守荣生子三子,即戬公(1045-1086)、尧、讃;六世祖戬公生浑、惟敌两子;七世祖浑(1066-1140)生浃、忠国、充、庸、孚五子;八世祖忠国公生德明、克明两子;九世祖克明迁居板(石)溪,是为板(石)溪派始迁祖,德明公传八代后无考。笔者即为板(石)溪门三十七世孙,为“礼”字辈。随着世系的推衍,板溪门由衍生出樟源派,礼屋门衍生出倒湖派。守荣公成为板溪、板石、坑口、礼屋、曲坞、碧桃的门祖。随着世系推衍,祁门康氏枝繁叶茂,在祁门南乡发展为“七门”,俗称“七门康家”。这“七门”分别祁门南乡的七个村落,即康村、板(石)溪、板石、坑口、碧(白)桃、曲坞和礼屋,其中,康村、板(石)溪、板石、坑口称“上四门”, 碧(白)桃、曲坞和礼屋称“下三门”。
祁门康氏除在祁门境内迁居外,随着生齿日繁,或迁淮信,或播徽池,或徙饶州,不可周知,难以枚举,形成若干门派。举其要来说,主要分布在安徽、江西、江苏、两湖、云贵、闽粤、山陕、京畿等地。因外迁情况较为复杂,笔者以明代嘉靖年间参加编纂“大成谱”的门派为主,结合数种族谱,对皖赣两省的门派作简要介绍。
鄱阳星堂派(六世祖讃公):守荣公三子讃公,迁居饶州府鄱阳县星堂村,此后枝繁叶茂,又衍生出松树下等支派。
浮梁清石潭派(九世祖俟公):八世祖充公,字彦实,娶姚氏,生三子:侔、佐、俟。其长子侔,字德齐,历官至节度推官,迁居浮梁北乡清石潭,为该支始迁祖。
饶州鳌冈派(十世祖允达公):守忠公五世孙允达公,自祁门县十二都溶口迁江西饶州府鄱阳县芝山凤冈,成为饶州先祖。后十六世元亮公迁居鳌冈,很快就人丁兴盛,开枝散叶,遂在鄱阳附近逐渐形成三十里康村、石子岭(康家岭)等支派。
池州上清溪派(十一世七三公):五世祖守元公,居康村西源。其六世孙七三公,讳艺,与子五九,于元末明初之时,由徽之祁邑十三都尤昌里康村,迁贵池西一保上清溪六股潭,是为上清溪一世祖。厥后,分支苗竹园、梅林坂、桃坡、塘边、流婆矶,皆公之裔。具体来说,启宗迁苗竹园,文宗迁梅林坂,成宗迁桃坡,富宗迁塘边,显宗后迁流婆矶。
池州下清溪派(十一世六五公):六五公,讳著,字世可,生子二:五四、五六。由徽州府祁门县迁江西吉安府太(泰)和县匡村,复迁贵池东一保下清溪,是为下清溪一世祖。厥后,移居康家衕、林家冲,即公之裔。具体来说,五六公,讳添福,始迁歙邑,后迁贵池下六保西区杨村坂,是为杨村一世祖。
综上所述,康氏自从五代之时,先公迁居徽州府祁门县后,很快开枝散叶,迁徙全国各地,逐渐成为地方望族。
二、家训原文
谱牒当重。谱牒所载皆宗族祖父名讳,孝子顺孙目可得睹,口不可得言,收藏贵密,保守贵久。每岁清明祭祖时,宜各带所编字号原本,到宗祠会看一遍,祭毕仍各带回收藏。如有鼠侵油汙磨坏字迹者,族长同族众即在祖宗前量加惩戒,另择本房贤能子孙收管,登名于簿,以便稽查。或有不肖辈鬻谱卖宗,或誊写原本,瞒众覔利,致使以假混真,紊乱支派者,不惟得罪族人,抑且得罪祖宗,众共黜之,不许入祠,仍会众呈官,追谱治罪。
祠墓当展。祠乃祖宗神灵所依,墓则祖宗体魄所藏,子孙思祖宗不可见,见所依藏之处,即如见祖宗。一般时而祠祭,时而墓祭,皆展视大体,必加敬谨。凡栋宇有坏则葺之,罅漏则补之,垣砌碑石有损则重整之,蓬棘则剪之,树木竹器则爱惜之。或被人侵害、盗卖盗葬,则同心合力复之。患无忽小,视无逾时,若使缓延,所费愈大。此事死如事生,事亡如事存之道,族人所宜首讲者。
宗族当睦。《书曰》:“以亲九族。”《诗》曰:“本支百世,睦族圣王,且尔,况凡众人乎!”观于万日吾家,子孙醕谨,过里必下车。此风犹有存者末俗,或以富贵骄奢,或以智力抗,或以顽发欺凌,虽能争胜一时,巳皆自作罪孽。况相角相仇,循环不辍,人厌之,天恶之,未有不败者,何苦如此。
族类当辨。类族辨物,圣贤不废,世以门第相高,间有非族认为族者,或同姓而杂居一里,或自外邑移居本村,或继同姓子为嗣。其类匪一,然姓虽同,而祠不同,人墓不同祭,是非难淆,疑似当辨。傥称谓亦从叔侄兄弟,后世若之何故,谱内必严为之防。盖神不歆,非类处已处,人之道当如是也。
三、诠释解读
祁门康氏宗规包括谱牒当重、祠墓当展、宗族当睦、族类当辨等内容,主要是从宗族谱牒、祠墓、族类、宗族等方面进行论述,集中体现了宗族管理的基本规范。
谱牒作为见证一个宗族血缘传承纯洁性的基本标准,是宗族发展至关重要的方面。每个宗族都十分重视对谱牒的管理,上述祁门康氏宗规中“谱牒当重”条,对宗族日常生活中如何加强对谱牒的管理作出具体规定。尤其强调在清明祭祖之时,需要查看谱牒保存情况,如有损坏,族人则需受罚。如有盗卖、篡改谱牒,不仅将其革出宗族,而且还要呈官究治。
祠堂、祖墓是宗族组织中最为核心的元素,正所谓“祠乃祖宗神灵所依,墓则祖宗体魄所藏”,因祠堂、祖墓对宗族发展至关重要,故而每个宗族都十分关注祠墓的经营管理。祭祀先祖是中华民族传统孝道的重要表征,千百年来传承至今,其内容、形式复杂多样。大体说来,一般有墓祭、祠祭和会祭三种形式。所谓墓祭,就是其宗族子孙后裔集体到先祖坟茔进行祭祀,祠祭就是就是在祠堂中祭祀先祖,会祭则是指宗族子孙通过成立清明会、冬至会、某某祀会等祭祀性会社的形式,通过这种会社组织来祭祀先祖。从时间来看,墓祭的历史最为悠久,也是尊祖、敬宗、收族的最为典型的方式之一。祖茔乃“祖宗体魄”之所在,故墓祭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传统徽州是个宗法秩序井然的社会,“千年之冢,不动一抔;千丁之族,未尝散处;千载谱系,丝毫不紊”就是对这种宗族社会的绝佳描述。上述祁门康氏宗规中的“祠墓当展”条,从祠堂、祖墓的建设和各自的管理等做出具体规范,对损害祠堂,侵害、盗卖盗葬祖墓等行为做出惩处。
随着世系的推衍,宗族支分派别,人口众多,族众之间难免产生矛盾。因此,如何有效加强对宗族的管理显得十分重要。上述祁门康氏宗规“宗族当睦”条,首先引用《尚书》《诗经》中相关典故出发,逐渐转到宗族组织中的族众之间如何和睦相处。一个宗族的族众虽血出一脉,但随着人口繁衍,因各自利益不同,难免出现矛盾。如何处理矛盾,需要从宗族整理利益的关系出发,本着和睦的精神相处。祁门康氏祖训提供了一个很好的范例。
随着宗族组织的发展,难免有强弱、贵贱之别,因此,同姓而不同宗的宗族会出现“冒祖”现象,也就是攀附同姓望族,从而出现紊乱宗族纯洁性的问题。因此,在宗族发展过程中,如何避免冒宗现象,是每个宗族需要考虑的问题。上述祁门康氏宗族“族类当辨”条就是针对同姓冒宗现象提出来的具体应对方案。祁门康氏本着“姓虽同,而祠不同,人墓不同祭”的根本原则,加强对同姓冒宗现象的防范。
四、家范典故
祁门康氏本着遵守先祖优秀祖训的原则,世代传承,经过数百年的发展,出现一系列光宗耀祖、扬名显亲的现象。
[祁门《春秋》天下闻,父子三举人]
“父子三举人”说的是明代前期祁门南乡碧桃村的康汝芳、康永韶、康闻韶父子三人。明清时期徽州教育兴盛,科第发达,科举专经使得全国各地形成地域专经的格局,徽州尤其如此。具体到祁门来说,《春秋》经颇为有名。明代著名学者丘浚曾称“祁门春秋天下闻”,指的就是明代士子以《春秋》经登第十分突出的现象。在“祁门春秋天下闻”的格局下,则是“首推祁门康氏”。说明祁门康氏在族人的《春秋》经科举中式十分突出。康汝芳、康永韶、康闻韶父子三人就是典型代表,他们都研习《春秋》,并都以此考中举人,时间分别是宣德十年、景泰元年、成化十九年。其中,康汝芳又于正统元年以《春秋》中进士。现将这三人事履历列举如下:
康汝芳,字仲实,号实庵。人称拱五公。他以《春秋》中举后,又于明正统元年(1436)举进士,初授兵部武选司主事,改工部治水河南,后改任改户部,累官至辰州府知府,为官清廉,卒后入乡贤祠。生有七子:永韶、大韶、继韶、学韶、闻韶、续韶、齐韶。康汝芳墓位于村口火车隧道口附近的苎园坞口山坡上。如今保存完好,坟头有明代崇祯年间重修的墓碑。
康永韶,又名煜,行炎八,字用和,人称㧑谦公。景泰元年(1540)举人,初任巡按畿辅,历官监察御史、巡按御史,因直言进谏,惹怒权贵,曾一度被贬为福建顺昌、福清、惠安等县知县,后召为钦天监,以奏六月雨雪,赐帛旌异,晋太常卿,官至礼部右侍郎。《明史》有传,其事迹在《明实录》、《续文献通考》、《大明一统志》、《明通鉴》等官方正史中亦有记载,为祁门康氏官阶最高者。康永韶墓位于湾里窟附近的朱家山,旧称左庵里。该墓为弘治皇帝谕葬,墓碑上刻有“加议大夫、礼部右侍郎康公炎八府君之墓”的文字。该墓目前保存完好。
康闻韶,字乐和,号畏斋,中成化丙午科(1486)举人。初任邓州州学教授,次任北京国子监学录。
康汝芳父子三人同以《春秋》中式,轰动一时,也是对“祁门春秋天下闻,而首推祁门看康氏”之言的最佳诠释。自康汝芳父子三人以后,祁门康氏研习《春秋》经的风气更为浓烈,涌现出很多以此取得生员功名的士子。康汝芳父子三人连续以《春秋》登第与祁门康氏优良的家风传承密切相关。
[秉烛夜读,以身报国]
传统徽州,崇奉程朱理学盛行,加之,教育发达,文化昌盛,因此不仅名臣辈出,而且多忠义之士。祁门康正谏就是杰出代表。
康正谏,字秦木,碧桃人。徽州素有“十户之村不废诵读”的读书风气,在这样浓烈的氛围下,正谏自幼聪慧,酷爱读书,常秉烛夜读至深夜。明代万历年间,有一天康正谏晚上在莲花馆秉烛夜读,到三更之时,突然见窗外有一只神手伸进来,有一股邪气,具有文星的正谏随即在那只神手的掌心写了一个“泰”字,于是那只神手再也收不回去了,只听见那个神秘之人在窃窃私语,后来正谏进行赶考,高中崇祯六年癸酉科举人。
正谏于崇祯六年(1633),以《春秋》高中举人,授和州学正。崇祯八年,流寇围攻和州,他誓死抵抗,分守东城,因寡不敌众,城门被流寇攻破。在临死前,他写下一首绝命诗:“我读圣贤书,世明春秋旨。为臣报君恩,宁肯惜一死。”本着这样的忠义精神,他与妻汪氏投颍池死,以身殉国。同时,其孀媳章氏亦赴井死。可以说是满门忠烈。他死后被明王朝褒奖,诏赠国子监丞,并荫一子,祀名宦,邑祀乡贤。他的事迹被载入《明史·黎宏业传》中,成为继康永韶之后,第二位入《明史》的祁门康氏族人,他的事迹流芳百世。崇祯九年,亲钦差总督、漕运提督、军务兼海防巡抚凤阳等处、户部兼左佥都御史朱文典为康正谏题“忠节名贤”的匾额,以纪念其忠义事迹。这块匾额始终悬挂在碧桃祠堂中。
[康世英与德义可风匾]
传统徽州既是个“文风昌盛”之地,又是个“商贾之乡”,加之,宗族组织十分发达,因此,无论是士绅,还是商人都普遍热心于地方公益慈善事业。民国时期,祁门县板溪村的乡绅康世英就是其中一位。他积极响应号召,为祁门县府修葺慷慨解囊,并由此获得县长汪忠一题赠的“德义可风”匾额。
在中国传统社会中,地方政府承担公共工程、公共福利、教育、文化、治安、司法、税收、户口登记等职能,但除了少许的办公经费外,几乎所有的经费都由地方官府自行筹集。一般来说,地方公共工程,如城墙、衙门、粮仓、监狱、官库、官建寺观等工程的修缮经费,通常有两种方法筹集:一是州县官自己捐款,一是说服乡绅和富人集资。集资的方式一般来说也有两种:一是进行摊派,一是发动富民、乡绅捐资。州县公共工程的兴修经费往往耗费甚多,州县官个人的捐款往往是杯水抽新的,因此,发动地方乡绅、富民捐资就成为最为常见的方式。
1942年,祁门县政府大楼年久失修,亟需兴修,当时的县长汪忠一采取发动地方乡绅和富民捐资的方式筹集经费,并专门成立“祁门县修建县府筹备委员会”这个组织,负责县府工程的修缮事宜。传统中国,地方公共工程修缮经费既然大多是通过向地方民众捐资来筹集,因此很多州县官也常对捐资民众进行褒奖。这种褒奖多是采取修建牌坊、题赠匾额、勒石刻碑等方式进行。1942年祁门县府修缮也采取题赠匾额、勒石刻碑等形式,发动广大民众捐资。
“德义可风”匾保存在康世英长孙康四根家中。该匾额正中写有“德义可风”四个大字,笔法苍劲有力。匾额右侧有两行字,最右边为落款时间,但因经数十年风雨,有一些文字脱落。这个落款时间,我在我2011年拍照之前,是十分清晰,当时看到的时间是“中华民国三十一年”,后来文字脱落,只能看到“中华□□□□□年”三个字,具体年份的文字已脱落了。落款时间左侧为“县长汪忠一”等文字。
匾额最左侧两行文字为“题赠故绅康世英”。从“故绅”二字可以得知,1942年县长汪忠一题赠匾额之时,康世英已去世。另外,从“故绅”二字也能得知,康世英具有科举功名。
按照《修建县府捐册》档案中对捐款数额的规定,即“五佰元以上者,另由县府颁赠匾额”。由此可知,康世英捐款应该属于500元以上的行列。所以,遗存至今的这块匾额正是当时褒奖民众捐款修缮县府的实物遗存,颇有价值,值得族人妥善保存。
[修葺祖墓,传承孝道]
徽州宗族十分重视对祖墓的管理,乃至形成严密的管理制度。上引祁门康氏宗规中就有“祠墓当展”的条文。祁门康氏不仅在制度上对于祖墓指定完备的安排,而且在明清时期定期展墓,举办各种祭祖仪式。
据族谱、文书记载,宋元明清以来,祁门康氏历代子孙对先祖坟茔的修葺、管理历来十分重视,明清时期开展多次宗族活动,或为维护祖墓产权,或是进行祭祖活动,留下大量的合同文约,尤以清代乾隆、嘉庆年间的规模为巨。
三世祖智公,族谱虽然没有记载他的具体生卒年,但却提到他高寿88岁,同时记载了其独生子俊公的具体生卒年,即生于宋太宗淳化甲午年(994)、卒于英宗治平甲辰年(1064)。由此可推断,智公当生于五代时期,卒于北宋初年。族谱显示,其墓位于祁门县十三都(今平里镇花桥村)土名皇官林,如今历经千年之久,可谓是“千年之冢未动一抔”。
清乾隆十七年(1752),在祭扫新公墓之时,也对智公墓进行修整,有墓碑为证。从碑文可知,当年新造墓碑的为碧桃门的康绍芝。
虽然时代在不断发展,但因传统礼俗的需要,墓祭一直传承至今,每逢清明、中元节、春节等展墓就是典型的表现。徽州是个十分重视风水的地区,祖先墓地选址十分讲究,但随着现代化步伐的加快,地处偏远的山区各地的坟茔也面临迁葬的局面。祁门康氏三世祖智公墓就是在这样现代化浪潮下进行迁葬的。
新中国成立以后,对于祁门康氏早期先祖的祭扫越来越少,具体情况已不太清楚。2017年10月中旬,祁门康氏宗亲在江西省鄱阳县三十里康村首次集会,成立祁门康氏宗亲会,决定重修统宗谱,并合修早期先祖坟茔。2018年4月2日,鄱阳三十里康村、康家岭、松树下、祁门“七门康家”(板溪、板石、樟源、坑口、碧桃、曲坞、礼屋)、池州等地宗亲齐聚康氏故里祁门县板溪村,举行盛大的祭祖活动,先后祭祀二世祖新公、三世祖智公,然后借用花桥行政村村委会的会议室开会,商讨如何修谱和修葺祖坟事宜。
2019年5月,新建造皖赣高铁,其线路从智公墓地经过,故该墓急需迁葬。板溪门的康海兵先生来电和我谈这件事情,并说高铁出资一些经费,但新墓地需要我们自行选址。为此,5月5日,我回到祁门处理此事。经过与樟源康平、碧桃康国顺等宗亲商定后,决定将智公墓迁葬到碧桃来龙山安葬。方案确定后,经碧桃风水先生康国强勘查后,于5月8日,开始开穴,新造坟茔,参与迁葬的有康国强(32世)、康国顺(33世)、康国财(33世)、康宪强(34世)、康宪华(34世)、康健华(34世)、康国强外甥汪接清等7人。
经过4天的辛苦劳作,智公墓于11日下午5时完竣。碧桃宗亲在旧墓碑左侧写上“二〇一九年孟夏月重立”字样,以存证之。在完工之时,还焚香祭祀,以表敬祖之意。
在迁葬的过程中,在原智公墓地老红石上面发现一枚铜钱,历经千年岁月,腐蚀严重,但仍能看清文字,这枚铜钱是“祥符元宝”,其中“元”字脱落。祥符是北宋真宗年号,一起存在九年,即从1008至1016年。这枚铜钱的发现就更加能够确定族谱所载葬在皇官林的智公墓为北宋初年的墓葬无疑。
值得关注的是,乾隆十七年祭扫智公墓,新立墓碑的是碧桃族人,如今智公墓也迁葬到碧桃,兴造新墓的还是碧桃族人。这种看似巧合的现象,也无疑正是一种传承中华孝道传统的表现。尽管因时间和资金有限,新造之墓不免简陋,但却彰显了祁门康氏子孙尊祖敬宗和践行孝道行为。
中华民族是不仅是勤劳勇敢的民族,也是一个以孝著称的民族,孝道是中华文明核心价值,提倡孝道,“孝治天下”是自古以来中华民族一以贯之的理念。祖墓作为民众先祖长眠之所,是民众祭扫的重要载体,修葺祖茔,定期展墓,不仅是尊祖、敬宗的表现,更是一种践行中华孝道文化,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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